“据说那朝歌里的仙师不是寻常的修士,是一位金丹真人哩!”
“嘶!金丹真人,那在仙洲也是一方人物了吧?怎会到这儿穷地方?”
“真人的想法,哪儿是咱们猜得着的?趁着消息还没散到外地,赶紧去无名荒漠占个位置吧!”
银城的茶楼里,有人便好奇问道:“那儿可是在苦海道旁边啊!你们都不怕吗?”
“嘿,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,有金丹真人坐镇,有什么可怕的。”
茶楼里意动的人越来越多,没多久就散得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,这几个还是没入道的真凡人,望着那些修行者的背影只有羡慕的份儿。
杏春坐在茶楼门口一边推销符纸,一边听着里头茶客说话,心里十分纠结。
半个月前,常来找她买符纸的那个姐姐就问过她要不要去朝歌。杏春当时没应下,说要再考虑考虑。
并不是她讨厌朝歌,相反,她很喜欢朝歌,朝歌的人时常照顾她的生意,而且他们对付了她痛恨的陈家,还将落霞山内围开放给所有修行者,是她见过最大方的人。
但要她离开银城前往朝歌,杏春又实在不舍得。
当年,她娘多辛苦才带着她入户银城,为了赚更多钱,娘去陈家做帮工,主人家却克扣娘的工钱,让她娘积劳成疾却没钱看病,生生病死在家里。
她留在银城,还能有娘留给她的茅屋,还能远远看着陈家,如果去了朝歌,她能有什么?
以上,是她之前的想法,可是当听说朝歌灵气大涨,坐镇的修士还是金丹真人后,杏春就有些后悔了。如今的朝歌今非昔比,她现在去,朝歌还会收她吗?
这时候茶楼里的客人们在叹息一阵后,又动了去朝歌的心思。
“我还是要去一趟朝歌。”
“可别疯了,你我都是凡人,去荒漠不是找死么?”
“那就找几个修行者同行,多花点钱,再去罗老板那里买些护甲丹药,不去朝歌,我怕我将来后悔莫及。”
“老莫,你怎么了……”
“吴哥,我今年三十了,却还没有命器,我想如今朝歌有了好灵脉,兴许能帮我召出命器来。我这把年纪了,也不指望能成修士,只盼着将来能做个练气中阶的修行者,不为别的,就为着八九十岁了,还能不糊涂,走得动,吃得动。”
生老病死,凡人难以迈过的坎,他们一出生就在走向死亡,死也就死了,可凡人到了晚年,身体一日日腐朽,有的还会变糊涂,变痴傻,老莫和吴哥见过那种从前精明能干,老了却睡在一床秽物里还无知无觉的人。
若有的选,谁愿意自己晚年过这种毫无尊严的日子?
吴哥当下不再劝说,而是道:“那好,咱们一块去!”
茶楼里的客人渐渐走远了,杏春也终于下定了决心。
杏春跟茶楼的客人不一样,她还想要找陈家报复,还想看陈家倒霉,她要活得长长久久,她不能像这些茶客一样,年纪那么大还召不出命器。
哪怕朝歌不收人了,她跪在地上死乞白赖地求,她一步步爬过去,也要求进朝歌,她膝盖软,她不怕吃苦。
杏春收拾东西回了家。
她准备了一个有盖子的背篓,小心将那条白胖大蚕放进去。
她原本以为这条蚕是个绝世大宝贝,生怕被人抢走,又将她灭口,没想到朝歌的人已经买了一批,跟这个一模一样。
“看来你虽然有些身价,但也没那么厉害。实在不行,把你送过去,也不知道能不能换我进朝歌。”说话间,背篓里的大白虫忽然探起脑袋咬了她一口,把她胳膊咬出血来了,杏春虽然吃痛但也高兴,她以为虫虫舍不得她。
安抚了一下大白蚕,又喂了它一把草,杏春收拾好东西出发了。临行前她去风行商行扣扣嗖嗖买了一颗丹药。
……
风行商行近来生意极好,店里每日都是爆满,伙计们从早到晚忙得昏天黑地,但罗燕行面上的笑容却一日比一日少。
她是个商人,目光并不短浅,她清楚地知道朝歌正在源源不断地吸纳周围人口,等到想要前往朝歌的人都买齐了装备,风行商行在银城的生意也做到头了。
“要么退出银城,去其他地方做生意,要么,去朝歌求得一席之地。”这个问题不需要思虑多久,罗燕行已经有了答案。
无名荒漠,朝歌。
铁笛被请到了小宅内。
时隔数日,再次见到这位真人,铁笛面上更加恭敬了。
迟一悬问了她这几日在朝歌适应得如何,有没有哪里不好的。
铁笛答道:“都很好,孩子们过得很开心。全赖真人庇护。”
迟一悬心道你自己也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呢!他没再多说,而是把人引到桌前,那里摆着一张无名荒漠的地图。
迟一悬指着其中一块地方给她看,“这里是朝歌所在山谷。”手指往山谷外划拉了一圈,他继续道:“我打算将这一圈围起来,建做城池,将来谷内为内城,谷外为外城。”
铁笛道:“正该如此。”
迟一悬话没停,“我想过了,朝歌能有今日,全赖你们赠与的灵脉,所以我决定在这儿建一所育幼园,你那些未满十五岁的妹妹弟弟,全都可以由育幼园照顾长大。”
铁笛闻言受宠若惊,推拒道:“前辈已经照顾我们许多了,我们实在不敢再受用了。”再说灵脉也不是赠与,而是交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