&esp;&esp;丹妮斯期待地问道:“你看,这件东西,适合卖给豪克家吗?我想换点路费。”
&esp;&esp;“这”说起这个,埃登属于商人的那部分便占了上风,她要开始压价了,“你这毕竟是二手的,我看很难卖出去。”
&esp;&esp;“你不说,谁知道这是二手的?”丹妮斯想了想,又取出张纸来,接过魔法笔刷刷点点写下几个字。
&esp;&esp;埃登看着,写的是「一切平安」。
&esp;&esp;丹妮斯将纸塞进原装盒子里,又将笔放进去,抽取衣领上一看就很贵的丝带系绳,在盒子上打了个蝴蝶结,“说点吉利话,买主会更喜欢的。”
&esp;&esp;埃登确实很心动,塞尔凯特法师的产品不是谁都能弄到的。“五十金币。”她说。
&esp;&esp;“八十八。”丹妮斯假模假式地还价,“我妈买的时候就花了九十金,我都没怎么用。”
&esp;&esp;“五十五金,不能再多了。”
&esp;&esp;“给你打个大折,七十,不讲价了,要不我就不按行程走,回王城自己卖给豪克府去。”
&esp;&esp;“姑娘。”埃登咽了口吐沫,狠了狠心道:“看在咱们这么有缘的份上,六十金。这是我全部的钱了。”【“从优玛娜那赚的钱,还完债就剩这些,豪克家最好真的能花大价钱买魔法笔。”】
&esp;&esp;豪克家的主人当然会买,这支笔只要到了格雷戈手里,价值会远超它的原价。
&esp;&esp;丹妮斯也做出咬紧牙关、下了很大决心的样子,“六十五金,我再附赠你一件工艺品。”
&esp;&esp;因为丹妮斯看起来就是有钱人家出来的,拿出的笔也足显富贵,埃登不会把她手里的工艺品不当回事,道:“那得看看是什么样。”
&esp;&esp;丹妮斯手在桌下一晃,一座母神雕像便出现在她手中,她郑重地将其递给埃登。
&esp;&esp;埃登亦郑重地双手接过,“母神在上。”她说完才细看这件木雕,通体无半点雕琢痕迹,连母神的头发丝都如真的一般。
&esp;&esp;【“倒是好工艺。”】“你这木头不值钱啊。”
&esp;&esp;“瞧你说的,值钱的木头又能值多少?工艺品,最重要的还是工艺。哼,要不是我不想回阿芙伦斯,光这件宝贝,我就能卖到五十金。”
&esp;&esp;“多少?”埃登惊讶道,随即哈哈大笑,“我什么好东西没见过,少蒙人了。”
&esp;&esp;“切,”丹妮斯拿出跟她抬杠的架势,“物品的价值,在于想要的人,做生意时,信息远比货品珍贵得多。”
&esp;&esp;埃登想了想,“那你告诉我,谁会花五十金收这件东西,我就花六十五金从你这收了。”
&esp;&esp;“三王子。”丹妮斯悄声道,“不信你去打听打听,那位正四处搜罗奇珍异宝呢。”
&esp;&esp;埃登知道此事,之前三王子放出信来要收血泪鲛珠,埃登差点就拿到了货,可惜当时没那样的福气。
&esp;&esp;【“那笔钱若是我赚到了,现在都不必受这个累。”】埃登忍不住叹息一声。
&esp;&esp;丹妮斯想向格雷戈与芙立夏传递自己安康的消息,格雷戈那边好说,想联系上芙立夏可不容易,几番比较下,还是走奥蒂莉拉这条线可能性大一些。作为最招国王烦的王子,奥蒂莉拉就算跟公爵府来往,也没人当回事,丹妮斯只怕她想不到这东西是自己送去的。
&esp;&esp;期间若是让国王或二王子知道自己已经离开圣者之森也没关系。反正凡特斯大陆那么大,她们又不肯大张旗鼓地追缉丹妮斯,那就慢慢找去吧。
&esp;&esp;她趁热打铁道:“反正我知道三殿下最想寻的,是母神相关的物品,信不信随你。”
&esp;&esp;埃登是常年四处游走的,阿芙伦斯的消息肯定不如常驻商人灵通,听丹妮斯这么说,先信了大半。
&esp;&esp;反正六十五金买魔法笔也是赚,何防试上一试?
&esp;&esp;“老板!嘿,老板!”埃登满脸堆笑,凑近饭馆老板,嘀嘀咕咕说了半天,在老板溢于言表的伭弃之情下,依然笑面对人,终于又借了五金出来。
&esp;&esp;“买了!”她将重重的钱袋拍在丹妮斯面前,引来其她食客纷纷侧目,“你数数吧。”
&esp;&esp;丹妮斯并不在乎这些钱,她只是需要演得足够合理,“不必数了,我还能不信你吗?”
&esp;&esp;两件信物交到埃登手上,她仔仔细细地收好,突然想到了什么。
&esp;&esp;“我还没问你的名唉?”
&esp;&esp;那三人已经消失在熙攘的人流中,只留下桌上摆着的、四人的饭钱。
&esp;&esp;第76章 临海之地1
&esp;&esp;艾斯寇特作为四方交汇之地,着实是车水马龙,人声鼎沸,光是商贩便足以摩肩接踵。但凡是凡特斯大陆上有的东西,这里总能找得到有人在卖。
&esp;&esp;丹妮斯补充了不少物资,将储物镯塞得满满当当,尽量减少在路上耽搁的时间。
&esp;&esp;其中,大部分都是为小熊准备的食物,这家伙太能吃了,还格外喜欢人类那些经过烹调的菜肴,她还是个好奇宝宝,看见什么都想凑过去研究研究。没办法,这里的一切都是圣者之森里见不着的。
&esp;&esp;在这座城镇已经留下了足够暴露身份的东西,丹妮斯只得匆匆跟斯帕克作别,买了两匹马,沿向西官道离去。
&esp;&esp;这条路运的多是奇珍异宝,几乎个个商贩都雇着佣兵。倒显着丹妮斯和小熊两个孩子格格不入。何况佣兵们黑白两道都混,消息最是灵通,难保其中有没有能跟王庭搭上线的,丹妮斯不愿冒险,趁某晚露营休息,用变形术改换容貌。
&esp;&esp;头发和眼睛,她选择仿照尔莎。原本因太久没修剪而及肩的头发,直接用匕首割掉,留下一层浅栗色的毛茬,深绿色的眼睛令她看起来完全不像丹妮斯了,原本漆黑的瞳仁真的很有标志性。
&esp;&esp;她没有镜子,也从不需要那种东西,五官只能凭直觉捏,连对不对称都不知道。变形术她虽然早就学过,但没实操的经验,在帐篷里鼓捣了一晚上,伴着小熊微微鼾声,一张新脸终于完成。
&esp;&esp;维持变形术和维持其它魔法一样,可以,但累,和原体越不像越累。小熊抓住一切无人的时机变回原样,若持续时间太久。当晚休息时,它绝对会有昏迷般的睡眠。相比起来,丹妮斯会好得多,她毕竟是经过精灵特训的,有自信不会露馅。
&esp;&esp;待日头高悬,小熊顾顾鳅鳅地想赖床,好不容易挣开眼睛,立马被帐篷中的陌生人吓得跳起来。
&esp;&esp;“妈呀!”
&esp;&esp;“它老熊家还好好地在圣者之森呢。”丹妮斯困得不行,语速很慢,抬手给自己来了个提神醒脑的魔法。
&esp;&esp;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