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的改制,都是针对军队的制度,还有军队的武备,以及新增军法、监察等重要机构等等。
这一次的改制,并没有之前的那么大刀阔斧,主要是军务方面的改动。
“中军部下,下辖内务司、军令司、军需司、兵务司、军法司、工务司。”
“内务司主管镇下一应内务,考核、任免、调动,首任司长由陈功任。”
“军令司主管传达中军部命令,负责所有部曲调动、作战等军事行动,军令颁布任务,首任司长由赵怀良任。”
“军需司负责管理军费、后勤保障、物资供应等相关事务,首任司长由唐世平任。”
“兵务司负责兵籍管理、军官任免、军队训练,首任司长由胡知义任。”
“军法司,主管军法。”
“工务司,主管各地工程、军器局、杂造局之事务,首任司长由王元康任。”
“除此之外,镇下增设参谋处,归属直辖。”
“参谋处从各营挑选指挥能力出众的优秀军官,授予中军参谋,负责参谋赞划,辅助制定方略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