侍卫只会嗤之以鼻。
今时今日,高侍卫已被裴青禾彻底折服,闻言为难片刻,也就应下了。
裴青禾独自进了屋子,提笔写信,片刻而就,没人知道信中写了什么。
东宫侍卫死了两个,就剩三人。高侍卫叫了一个过来,低声嘱咐数句,那个东宫侍卫郑重地将信塞进袖中,快马而去。
半个时辰后,众人再次启程。
重伤不起的,被挪上了囚车或运粮车。伤势轻一些的,骑着温顺的战马前行。两个时辰后,便和等了一天一夜的冒红菱一行人会合。
纵然是心事重重的孙校尉,骤然见了一百多匹神竣的战马,眼前也是一亮。
裴青禾先对高侍卫道:“这是缴获来的好马,高侍卫先挑一匹。”
男人没有不爱马的。一匹上好的战马,能卖出几百两银子的高价。
高侍卫也不客气,上前挑了一匹黑马。
裴青禾转头:“这么多好马,孙校尉也来挑一匹。将来逃命的时候,说不定能派上用场。”
孙校尉:“……”
暴怒
裴青禾这份视生死若等闲的豪迈,激起了孙校尉的血性和勇气。
头掉了,碗大一个疤。
惧怕没有丝毫用处,倒不如横下心往前闯,或许就闯出一条生路。
孙校尉哈哈一笑:“六姑娘说得没错。我得挑一匹脚程快的好马,逃命的时候能跑快一些。”
裴青禾笑了起来,冲孙校尉比了个大拇指。
会骑马的裴氏女眷们,各自挑马。不善骑马的,两人同乘一匹。如此一来,赶路的速度快了一倍不止。
两个流民,也分到了一匹马。这两个流民,能在激战厮杀中苟且偷生,也是有些能耐本事的。有眼色,识时务,能屈能屈。休息的时候,主动给战马喂水。分干粮的时候,识趣地蹲在一旁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