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的官员叫陶芳,还是当年靖安州派到丕州的(送死)使者,后来他就进了招贤馆,按照当时丕州的规矩,一步步考试,成了官员。
初时陶芳并没展露什么特别的才学,吕墨襟能发现他,因为连续三年,都有陶芳的判案送到他的手里。这些案子的案情都没太大曲折,但案子里相关的人情很复杂。
——毕竟不是柯学世界,日常生活中,没那么多悬疑案件。
其中有一个案子,赵某将钉耙靠于墙,刘某奔跑路过,不慎绊了一跤,跌于钉耙之上,被钉耙戳死。
刘某当时奔跑是因为妻子难产,他是去请稳婆的。他死,妻子一尸两命,剩下一个四岁的幼子与一个盲眼的老母。刘母听闻此事,悲伤过度,昏厥不起,也去了。
最后满门就一个小孩了。
赵某的意思,他想收养这个孩子。
这案子就纯粹一个意外,谁都不想有这样的灭门之祸发生。一般官员就判允了。
但陶芳把孩子按照孤儿的正常处理方式,送进慈幼院了,他还连夜将孩子改名换姓,送到了其他州的慈幼院。
赵某就十分不满,跑去质问,为何不把孩子交给他抚养,可是信不过他?
陶芳问:“你与刘某可有旧谊?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