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石允还是很生气,可他已经不会暴怒了。他不明白,明明宇文大趾也有胡人的血统,为什么一个劲跟自己人作对?
汉人有什么好的?虚伪又懦弱,汉人的那些所谓世家,干的事情不就是和胡人差不多吗?不过胡人更直接,他们却要给自己挂上个风雅、高尚的名号。
石允就喜欢做杂胡,做一头狼,一头虎,撕碎猎物,在猎物的惨叫声中享受他们甘甜的鲜血与紧绷的嫩肉。
“宇文大趾不识时务,哪里能与大王相提并论?”有使者赔笑道。
石允笑了笑,这笑容在他白胡子的衬托下,竟还挺慈和的:“尔等觉得,孤称其为宇文大趾,乃是轻视?”石允摇摇头,“大趾,麒麟趾也。他该是我们胡人的英雄啊。尔等怎么配了?”
当年的托博人大军被宇文霁打崩后,有部分托博人逃入了中原,后来陆续归到了石允麾下。
石允很理解杂胡对“宇文大趾”这个名称的敬畏,汉人称呼“大趾”是嘲讽轻蔑,杂胡不是,杂胡是正经认为宇文霁是天神的大脚趾。所以石允对宇文霁的避战,他军队中八成士卒都是认同的,他们不想去和宇文霁对掐。

